4.7 循环管道


4.7.1 循环水泵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按下列规定选定:
1 循环给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不宜超过2.0m/s;
2 循环回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0.7~1.0m/s。
4.7.2 循环水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循环水干管应沿游泳池周边的管廊或管沟内敷设;
2 循环水干管沿游泳池周边埋设时,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受重压和不均匀沉降造成损坏;当为金属管道时,还应采取防腐措施;
3 管廊或管沟应设置有人孔、吊装孔、排水装置、通风换气装置及维修照明装置。
4.7.3 池底给水口配水管敷设在池底板下面时,池底板与建筑地面间应有保证管道安装、检修的空间;如配水管埋设在池底板垫层内或管槽内时,应有保证管道不被损坏和移位的保护措施。
4.7.4 逆流式池水循环系统的池岸溢流回水槽的回水管,宜采用等流程或分路回水管分别接入均衡水池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回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;
2 回水管应有不小于0.5%的坡度坡向均衡水池;
3 回水管管底应高出均衡水池最高水位300mm以上。
4.7.5 循环水管道材质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可采用丙烯腈—丁二烯—苯乙烯共聚管(ABS)、氯化聚氯乙烯管(CPVC)、硬聚氯乙烯管(UPVC)等给水塑料管;
2 有特殊要求时,可选用铜管或不锈钢管;
3 管道公称压力不宜小于1.0MPa。
 
条文说明
 
4.7 循环管道
4.7.2 对于室内常年开放使用的游泳池的循环水管道,设置管廊有利于检修和保温。对于室外露天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,设置管沟有利于防止管道被重物压坏和土壤腐蚀,可延长管道的使用寿命。当水上游乐池类型较多、占地面积较大、设置管沟有困难且增加投资较大时,可采用埋地敷设,但应采取有效的防腐和防压坏措施。设置管廊或管沟时,沟或廊的有效高度不宜低于1.8m。为检修和安装方便,还应设置人孔(或门)、吊装孔。沟(廊)内宜有照明和通风设施。游泳池设有观察窗时,管廊(沟)内应设有事故排水装置,以防观察窗损坏池水流入设备机房造成损失。
4.7.3 预留沟槽式:在有配水管的地方将池底做成沟槽形状,配水管就埋设在沟槽内,然后再在配水管上接给水口,待安装完成后,用低强度等级混凝土填满。此种方式池底不需要架空,造价可降低,但结构设计和施工较困难。预留垫层式:将池子的有效深度增加0.3~0.5m,配水管就敷设在这个增加的空间内,给水口从配水管接出,安装完成后用低强度等级混凝土填满。在填充混凝土时,应注意保证管道不被损坏和位移。这种方式对结构设计、施工和管道安装、维修都有利。
4.7.4 游泳池采用逆流式循环水系统,因其溢流回水槽与大气相通,槽内回水口与回水管的连接管很难做到等流程连接,在实际工程中出现水气两相流。当回水干管接入均衡池水面以下时,则在靠近回水管末端的回水口会出现向大气排出管内气体的现象,并发出嘟嘟的声音,有时会出现喷水现象。为防止产生这种现象,条文对逆流式循环回水管的连接作出了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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